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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4学年第2学期学生转专业名额和考核录取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6      浏览量:

 

关于公布2014学年第2学期学生转专业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台州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台院发〔201435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将2014学年第2学期学生转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条件

(一)学生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者;

2)招生主管部门或学校在招生时规定不能转专业者(如预科转正、定向招生、专升本等);

3)体育类、艺术类录取专业与其它专业互转者;

4)已转过一次专业者;

5)应予退学者;

6)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者。

二、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根据以下情形申请转专业:

2014级:可申请转入学校规定的专业分类内的同年级各专业。

2013级:可申请转入学校规定的专业分类内的同年级各专业。

参军学生退伍复学后,可申请转入相应年级的各专业,不受转专业类别和名额的限制。

二、转专业程序

(一)2015612,各学院根据教学资源和专业特色,上报各专业的考核办法、录取条件和转入名额,2014级、2013级各专业至少应分别提供招生录取人数5%的转入名额,学校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布。

(二)2015615 -22日,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填写《台州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交到所在学院,每个学生限填一个志愿。623,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统一将申请表送到拟转入学院,并将转专业汇总表电子版发给拟转入学院。625,拟转入学院将整理好的汇总表电子版发给教务处。

(三)913日前,拟转入学院根据公布的考核办法和录取条件,进行考核和录取。如某专业的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规定的最低转入名额,应全额录取。914,拟定录取学生名单,并将转专业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包含录取和未录取)交到教务处。

(四)教务处汇总、审核学生转专业的情况,将拟同意转专业的名单报学校审批,并进行公示,公示后,正式发文公布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五)有关学院和部门做好转专业学生的转出和接收工作。

附件1:《学生转专业考核录取办法及名额汇总表》

附件2:《台州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3:《台州学院学生转专业汇总表》

附件4:《2014级学生转专业范围一览表》

附件5:《2013级学生转专业范围一览表》

 

教务处

201562

 

附件1:转专业6.15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