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15-2016学年第1学期集中补考安排于第2周周末举行,具体安排请见附件。
本次集中安排补考的学生名单请见附件1。集中安排补考的课程试卷由开课学院抽定一份后统一送交教务处(9月11日前),具体试卷清单请见附件2。
教务处未统一安排补考的课程,由相关开课学院自行安排,具体课程及补考学生名单请见附件3。(附件3中由思政部开设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已安排考试时间和地点,请各学院通知到本学院学生)。
所有集中补考课程,应在教务系统限定的时间内录入成绩,分散补考及成绩录入工作要求于第2周内完成。
请各学院做好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工作,切实做好考前宣传工作,并在考前特别提醒学生不得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参加考试,严防考试作弊。
教务处
2015年09月09日
附件1:15-16-1补考.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