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教社科厅函〔2015〕2号文件精神, 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我校的推荐工作,现将我校的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奖励范围
1.评奖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 13745-2009)和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次评奖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2)思想政治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管理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心理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港澳台问题研究;(25)国际问题研究;(26)交叉学科。
2.奖项设置和名额
奖项分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和成果普及奖。除成果普及奖不分等级外,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本届评奖的奖励名额总计900项左右。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等);(2)学术论文;(3)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见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第九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行网上申报,并继续实行限额申报,目前省教育厅尚未分配限额数量。因申报时间较紧,有申报意向的教师请于1月30日前将“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预报表”(附件一) 通过OA系统发至科研处阮冰琰,同时电话告知。
2.学校根据教育厅分配的限额数量及教师的预申报情况,决定学校推荐评审方式。具体工作由科研处直接联系相关老师。
3.相关申报表格下载及其它未尽事项请详见“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2015/0113/52682.html。
联系人:阮冰琰,联系电话:668543。
科研处
2015年1月20日
附件一: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预报表
成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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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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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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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发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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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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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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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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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申报的老师请将此表填写通过OA系统发至科研处阮冰琰,同时电话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