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院专业内涵建设,规范落实课程教学实施,结合专业微认证要求和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与管理
学院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管理、实施在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领导下由各专业教研组组织负责开展。
(一)各专业教研组负责教学大纲的具体修订和编制,组织任课教师编写课程教学大纲。
(二)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负责课程教学大纲的监督实施,各专业教研组负责教学大纲实施的自查。
(三)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审定各个专业的课程教学大纲。
二、编制与修订
课程教学大纲编制和修订具体流程包括以下重要环节。 (一)课程教学大纲模板编制
学院根据专业微认证要求提供基础模板,各专业教研组可根据本专业特点,结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进行微调。
(二)课程教学大纲编制
各专业教研组根据已经确定的教学大纲模板,分配任课教师编写所任课程的课程教学大纲,经所在专业教研组商议与讨论后,形成本专业的课程教学大纲汇编,提交学院教学委员会审核。
(三)课程教学大纲审定与发布
学院教学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各专业提交的课程教学大纲进行审定,并公布实施。
课程教学大纲编制与修订原则上要求各专业教研组在每年6月底前完成。
三、实施与监督
课程教学大纲实施的监督由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负责。各专业教研组对课程教学大纲的实施负有内部监督的责任。
(一)学院教学督导委员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的重要机构,主要职责是对教学工作进行监控与评估、课程教学大纲实施的监督等。教学督导委员会的考核结果作为学院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各专业教研组是实施教学管理的基层单位。各专业教研组应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学校学院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课程教学大纲的落实和实施担负自查和监督职责,并根据相关情况合理分配和安排教学任务,合理选用合适的教材,积极组织和开展教研活动。各专业教研组应落实定期听课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本专业教师在课程教学大纲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改进。
四、附则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商学院课程教学大纲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