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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制度

商学院教学信息反馈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23-03-28      浏览量:

为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保证教学质量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全面性,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质量监控中的积极作用,真实掌握教学信息和教学动态,全面总结教学经验,实施教学改革,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进一步提高我院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效果,特制定本规定。

一、建立全面检查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学生评价制度

1.学生评教工作每学期开展一次,时间为每学期的期末,评价对象为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参评人员为全院所有学生。

2.学生评教工作由教务处组织,各系具体实施。

3.参评学生网上认真填写 “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如不按规定填写,则无法及时查阅自己的成绩及不能优先选课等),然后由教务处进行数据处理和结果分析。

二、建立学生座谈制度

学院每学期期初、期中、期末进行三次教学工作检查,其中一项重要的检查内容就是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意见。要求各教研室,每学期召开一至二次学生座谈会,其它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临时召开学生座谈会。

三、建立学生接待制度

学院领导、各教研室主任及教学管理部门本着竭诚为学生提供良好服务的思想,热情接待反映教学质量情况的学生,学生在上述渠道不足以反映其对教学质量的看法时,可随时向所在教研室及教学科研办公室、教学督导组反映,学院及教学执行部门不得以任何不当理由加以拒绝。对学生反映的情况要认真对待,并对学生作出合理解决问题的承诺,对短期内不能解决的问题也要给予学生一个较为满意的答复。教学科研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教研室联合每学期设一次接待日,时间为每学期开学的第二周。

四、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

在每个班级聘任一名教学信息员,其主要职责是:广泛听取本班级学生对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学生的听课、实训、实验实习、作业、考试等学习状况,进行汇总后填写“教学信息员反馈意见表”,每周及时在网上进行提交;及时反映授课教师的失职及失误,不得有所遗漏或有任何包庇行为;协助教学科研办公室和各教研室进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

学校根据学生教学信息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对表现出色、成绩突出的信息员授予“优秀信息员”称号,并给予适当鼓励;对不负责任的信息员给予批评,直至取消其学生信息员资格,并要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