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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制度

商学院考场规则(试行)

发布时间:2023-03-28      浏览量:

一、学生须持本人学生证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考试进行3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前最后5分钟,学生不得离开考场。

二、学生进入考场后,必须按监考人员指定的座位入座,自觉地将本人证件放在桌面上,以备监考人员检查。

三、参加闭卷考试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包括任课教师允许带入的计算器)入座,开卷考试只准携带任课教师规定的书籍笔记和文具用品入座。其它任何物品(课本、书包、笔记、字典、手机等非考试用具)须自觉地集中放在考场前的讲台上或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不得放置在座位上、抽屉里。

四、学生不得任意离开座位起立和走动,不得擅自借用文具,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五、在考试进行中,必须独立答题,不得互相讨论、示意、抄袭、递条、使用手机、代考等任何作弊行为。开卷考试,也不得两人共用书籍或笔记。

六、考试时,学生应将己答完的试卷压在未答完的试卷下,不得分散放在桌面上。

七、在考试中,不得向监考人员提问与考试内容相关的问题。

八、除规定用铅笔答卷的课程外,答卷只能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工整清楚,卷面整洁。

九、学生答题完毕后,不得将试卷、答卷、草稿纸等物品带出试场,不得在考场或考场附近停留和高声交谈。

十、考试作弊、违纪者,按《台州学院学生考试违规认定处理办法》进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