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规章制度  >  文件制度  >  正文

文件制度

商学院公开课教学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23-03-28      浏览量:

为了加强商学院教师间的教学经验交流,活跃教学氛围,提高教学质量,有效推动课堂教学持续改进和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特制订商学院公开课教学制度。

一、公开课教学,由主管教学副院长或教研室主持进行。

二、各教研室负责人在每学期初的教学计划中,安排公开课教学时间、课程及任课教师。

三、被安排公开课教学的授课教师要认真钻研教材,设计授课方案,写好教案。(建议教案分发给听课教师每人一份,便于评议)

四、举行公开课前,要邀请学院领导及教管人员参加,以利于改进教学,提高质量。

五、课后教研室负责人要及时举行评课活动,并做好活动记录和小结,整理材料存档。

六、教研室对新教师要有计划地安排二次以上公开课教学,以利于为过好教学关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