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方案是学院人才培养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的基本依据,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为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本细则。
一、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
(一)制订依据
依据党和国家有关文件与政策、《台州学院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等文件精神。
(二)制定标准
1.坚持注重素质教育,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重视学生的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注重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
2.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以学校办学定位和服务宗旨为指南,立足于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在注重理论教学的同时,更加突出实践性。针对企业、行业和社会发展需求,构建实践能力培养体系,使培养方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3.坚持课程体系整体化,课程设置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职业能力的需求,要注重课程之间在逻辑上的联系和融合,处理好课程的先行与后续、基础与专业、理论与实践的辩证关系。
4.坚持建立特色培养模式,在遵循学校培养方案总体框架的基础上,根据各专业特点、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需要,科学设计人才培养体系和课程体系,彰显专业特色。
(三)制定过程
1.调研分析
(1)人才社会需求分析
深入社会开展人才社会需求调研,主要包括大型国企、民企、外企等企事业单位等,对调研数据做统计分析。
(2)毕业生调研
对毕业五年的本专业学生,依据现有的培养目标开展
调研,采取问卷、座谈会、走访等形式,对毕业五年后学生的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3)应届毕业生调研
对本专业应届毕业生,依据现有的培养目标开展调研,采取问卷、座谈会、走访等形式,对岗位适应能力、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素质结构等调研数据做统计分析。
2.培养方案修订
各专业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调研结果,对现版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订。
3.专家论证
修订后的人才培养方案需经过校内外专家论证,专业
建设指导委员会通过,最后交学校审核。
二、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
(一)具体工作流程
(1)教务处发布《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修订)》指导意见
(2)各专业组织开展调研及数据统计分析
(3)各专业提出培养方案制定(修订)意见
(4)各专业根据意见进行培养方案论证
(5)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组初审后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提出修改意见,反馈给各专业
(6)各专业根据修改意见,再次系统修订
(7)学院组织专家审核培养方案修改稿,提出进一步修改意见,反馈给各专业
(8)各专业根据修改意见,再次系统修订,提交工作组
(8)工作组提交培养方案至主管院长终审定稿
(9)终稿交学校教务处审核
(二)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执行
1.根据教务处的统一安排,学院在每学期第8周左右按照制订的人才培养方案录入下一学期各专业教学执行计划,确认无误后落实具体课程和实践环节的教学任务,并在学期结束前完成排课、选课等工作。
2.学院任课教师在核对确认教学任务无误后,征订教材并在正式上课前根据教学大纲编制好本课程的教学进度计划,并提交系统审核。
3.教务办在新学期开学初审核任课教师提交的教学进度计划,安排好各教学环节。